李森委员:
收到您所提《关于推动我市农业装备产业发展的提案》后, 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研究提案内容,梳理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强力推进“政银担”体系建设 助力中原农谷建设和促进粮食稳定发展,为解决我市农业发展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金融局指导河南农担支持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做大做强,在服务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河南农担公司新乡分公司在我 市累计担保 45 亿元,重点支持我市优质小麦、良种、生猪、肉 牛等产业,累计为我市新农主体节省融资成本超亿元。2023 年 1 —5 月,河南农担公司新乡分公司在我市新增农业信贷担保规模 5.28 亿元;期末在保余额 12.13 亿元。
一、创新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加快构建新型“政银担” 合作模式。2022 年 6 月 7 日,新乡市政府出台《新乡市构建“政银担” 合作模式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新政办〔2022〕44 号),明确“政银担”搭建模式、业务范围 及操作流程等内容,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 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有效破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办法》规定,2022 年 6 月 30 日前与河南农担公司签订协议并缴纳风险补偿金的县(市),市财政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县级须按不低于市县 1:4 比例补足专户额度,奖补资金由县级统一纳入风险补偿金专户管理。截至目前, 新乡市 9 个县(市/区)已与河南农担公司签订协议,封丘县、 原阳县等 9 个县(市/区)财政合计设立风险补偿金 3900 万元(本 金),期末政银担业务在保 5.29 亿元,风险金在保放大 13.56 倍; “政银担”模式下累计撬动银行贷款 13.67 亿元,累计放大倍数达 35.05 倍,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升。
二、践行国企政策性担当,持续支持我市灾后重建工作。2021 年“7·20”洪涝灾害发生后,河南农担公司在新乡市合计 开展“救灾贷”业务 1175 笔、4.5 亿元,存量规模位居全省第一, 有力支持了新乡市灾后重建工作,发挥了重要经济社会效益。由于救灾贷业务的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救灾贷业务自 2022 年 7 月下旬起陆续到期。我市去年灾情较为严重,叠加疫情防控、经济下行、农业项目回报周期长等不利因素,受灾新农主体亟需持续性的政策扶持。为体现国有企业的政策性担当,持续支持受灾新农主体恢复生产,河南农担公司决定,对我市存量“豫农担-救灾 贷”到期业务连续第二年全部免收担保费。在市财政、金融部门 的指导下,经政银担三方协商,邮储银行新乡分行也将按原利率 4.25%为我市受灾新农主体办理“豫农担-救灾贷”续作手续,继续 巩固全市农业生产灾后重建成果,推动“救灾贷”业务平稳过渡。
三、精准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助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河南农担公司新乡分公司围绕“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 一品”,设计开发 28 个产品服务方案,如延津小麦、原阳蔬菜、 卫辉肉牛、辉县民宿等;通过现场宣介会、微信群、宣传海报等多种渠道开展相关产业信息采集工作,为新农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河南农担公司依托产业梳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成效,实现合作 模式、产品方案、服务对象和产业项目的匹配,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贵慢等问题,满足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上下游经营主体融 资需求。其中,围绕“中原农谷”一核三区内的良种产业链上下游, 创新开发推进“良种担”产品,为谷内 304 户良种产业新农主体提供 1.37 亿元的政策性融资支持,助力中原农谷良种产业发展。
四、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攻坚期结束后,市金融局严格按照过渡期内“四不摘” 要求,要求地方金融组织做好新增和续贷业务“应保尽保”,落实 受疫情影响扶贫小额信贷延期政策和边缘户的政策,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其中,河南农担公司新乡分公司新增脱贫 人口小额信贷项目 2117 笔、7402.1 万元;截至 2023 年 5 月底, 全市累计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 13478 笔、3.28 亿元;期末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在保 2500 笔、8277.9 万元。
下一步,市金融局继续按照要求,加快构建新型“政银担” 合作模式,健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创新农业信贷担保 服务产品模式,推动三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围绕“一县一业、 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思路,每个县域选取 1 个优势主导农业产业,2 个特色农业产业重点扶持,支持当地乡村产业振兴,助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新乡市金融工作局
2023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