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原阳县丰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高管人员、公司章程的
公 示
原阳县丰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9日,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原阳县民生东路紫光明珠21号。因公司经营需要,该公司向原阳县金融局申请变更股东及股权结构、高管人员、公司章程。根据《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豫金发〔2019〕203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地方金融组织的通知》)(豫金发〔2020〕187号)规定,经原阳县金融局初审,我局复核,认为本次变更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拟同意变更如下事项:
一、变更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前,信阳东盛炉料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比30%);曹艳霞出资1000万元(占比10%);毛明珠出资1000万元(占比10%);胡晓红出资1000万元(占比10%);赵希敏出资1000万元(占比10%);毛星茗出资1000万元(占比10%);陈珂出资1000万元(占比10%);张秀字出资1000万元(占比10%)。
变更后,辉县市远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比40%);沈倩出资3990万元(占比39.9%);郭鹏出资2010万元(占比20.1%)。
二、变更高管人员。变更前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曹艳霞;董事胡晓红、朱海涛;总经理胡晓红;监事毛星茗、毛明珠、张秀字。
变更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沈倩,监事申建峰。
三、变更章程。按照上述变更情况,调整章程相应内容。
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异议,请自公示起七日内向我局举报。
公示期: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3-3696322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新乡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