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金融工作局
关于做好2023年度助企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金融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经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万人助万企”工作要求,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竞进姿态,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助推我市经济发展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开门红、季季红、全年红”,现就做好助企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强化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以赴提升市场主体融资获得感,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确保贷款余额、新增贷款额、贷款增速等主要指标持续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力争全年新增贷款达到350亿元以上,助推经济金融高质量良性循环,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加大制造业企业信贷支持。聚焦新乡市产业链体系建设和产业生态打造建设中的多样化融资需求,定期赴园区、企业开展走访对接、上门服务、精准辅导、政策宣传,进一步引导企业规范财务管理、依法诚信经营,全力提升银企对接成功率。充分运用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制造业贷款财政奖励等政策,加强与融资担保等机构合作,加大信用贷款、科技贷款等金融产品的投放,破解企业担保难、抵押资产少的融资瓶颈。
(二)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树牢“项目为王”理念,聚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郑新融合、郑洛新自创区建设、灾后重建、郑新一体化交通设施、平原科教新城、中原农谷,以及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抽水蓄能等重点领域,发挥金融机构“融资+融智”优势,提前介入项目包装谋划和融资模式设计,为重大项目提供全链条融资服务和支持。持续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合作,在多领域探索推进融资模式创新。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专项信贷和长期资金保障。
(三)持续提升市场主体金融服务质效。加强普惠金融产品开发和创新,满足各类市场主体金融需求;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拓展专项行动,推动新乡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联合金融机构设立新乡市首贷续贷服务中心,开设首贷续贷服务窗口,受理市场主体首贷、续贷申请,力争2023年底实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次贷款户数和金额显著增长。
(四)加大房地产市场金融支持。用足用好支持房地产“金融16条”等政策,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贷款做到不抽贷、不压贷。加大对信誉好、实力强、品质高的房地产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八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充分发挥金融机构“融资+融智”优势,为项目建设前中后全周期全链条金融服务。加快推动保交楼专项借款和配套融资落地投放,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持续深化政银企对接
(一)常态化开展线上银企对接活动。2023年,继续依托新乡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活动。由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牵头负责,每周三选取银行机构开展金融政策和金融创新产品宣传推介,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银行机构集中推介或银行机构专场推介,每家市级银行机构全年至少开展3场线上银企对接活动。提升平台系统的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税务、社保、工商、个人公积金等各类政务数据及水电气暖等公共数据的信息归集共享,切实保障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研发信贷产品需求。
(二)开展重点领域银企对接专项行动。围绕我市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大项目,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线下专题银企对接活动,突出对接的专题化和实效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源倾斜和信贷投放。市级全年组织至少2次大型银企对接会,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全年要分别组织大型银企对接会1次以上,小型对接活动10次以上。
三、深入开展金融助万企专项行动
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金融助万企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省金融服务专班及市企业服务办交办的“万人助万企”活动以及其他企业服务专题活动涉及融资问题的企业,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工作专班职能,通过前移金融服务端口、确保金融政策落地、强化跟踪辅导指导、创新金融产品应用等有效举措,提升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各县(市、区)金融服务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大本辖区内涉及融资问题企业的对接力度,进一步了解企业的融资情况,细化企业融资问题,对于县级层面能协调金融机构解决的,由县级直接解决;县级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明确企业的主办银行以及需要协调的银行机构,并及时将问题上报市金融服务工作专班办公室。银行机构要积极与融资问题企业对接,进一步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融资需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开展贷款合作,对暂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要说明具体原因,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提升融资能力,并提出相关解决建议和意见,特别是企业的主办银行(原则上企业的开户行为主办银行)要承担起牵头行的作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要与融资问题企业对接,引导企业入驻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在平台上发布融资需求,线上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对接。
四、加强企业帮扶力度
(一)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对2023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行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各银行机构可根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前期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各银行机构要主动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内嵌到内部定价和传导相关环节,优化提升贷款精细化定价水平,适当下放贷款定价权限,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三)加大重点企业纾困支持力度。对于豫飞重工集团、宏力集团、科隆集团、天丰绿色装配集团等对全市金融生态环境有重要影响的重点企业,各银行机构要切实做到不盲目“一刀切”地采取抽贷、压贷、断贷、下调五级分类、新增抵押或担保条件等措施,加大信贷支持和纾困帮扶力度,与企业共渡难关。
五、强化组织协调工作
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联动、部门协同,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定期会商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题。市级层面要强化各县(市)、区和金融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贯彻落实金融机构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和银企对接等金融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对本辖区内的企业融资需求拉出清单,逐项协调,逐项落实,确保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与上级行沟通,争取更多的信贷投放和审批权限等政策倾斜;主动对接服务,加强金融服务质效,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确保完成信贷投放目标。
新乡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2月16日